天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!
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天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就清明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:
一、严格出行管理。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,倡导就地过节休假,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。非必要不出市,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
二、严格来(返)天管理。所有外省来(返)天人员均需提前向目的地社区(村)报备,来(返)天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在抵天24小时内完成落地核酸检测,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;来(返)天途中做好个人防护;来(返)天后应主动向社区(村)申报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。按照我省管控政策,对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(返)天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,对3月5日(含)以来有上海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。
境外来(返)天人员一律实施“14+7+7+14”健康管理措施,即“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+集中隔离观察7天+居家隔离观察7天+14天居家健康监测”。
三、严格交通站场管理。外省来(返)天人员应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,提高通行效率。外省来(返)天车辆(含搭乘外省人员的本省车辆)必须通行“来(返)天车辆查验通道”,未按要求通行查验通道的,由公安机关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处罚。外省来(返)天车辆(含搭乘外省人员的本省车辆)司乘人员应主动配合测温、查双码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,并按要求佩戴口罩、保持安全距离,做好个人防护。对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现场开展信息登记和落地核酸检测。
四、严格高风险货品管理。倡导广大市民减少非生活必需品网购频次,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、国外代购商品和其它高风险货品,收取网购物品时做好消杀和防护,最大限度降低经物流快递环节传播疫情的风险。
五、严格祭扫活动管理。倡导文明、绿色祭扫新风尚,提倡采取网络祭扫、鲜花祭祀、植树缅怀、踏青遥祭等方式祭奠亲人,减少聚集感染风险。确需去公墓现场祭扫的,要严格按照“预约、错峰、限流”的原则,分时分段开展祭扫活动,避开人流高峰,减少人员聚集。祭扫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落实测温扫码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。
六、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。杜绝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,减少聚餐聚会,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,倡导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。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要求就餐人员落实扫码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。
七、严格重点场所管理。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剧院影院、网吧、KTV、餐饮单位、景区景点、药店、交通站(场)和高速公路服务区、建筑工地、工厂车间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、扫码、戴口罩、防聚集、勤通风、常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,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人员核酸检测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。零售药店要对购买感冒咳嗽、抗病毒、抗生素、退热等“四类”药品的人员主动询问原因,并实名登记信息。宾馆酒店要做好外省来(返)天人员信息登记,严格落实测温、扫码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开展“落地查”等工作。
八、严格落实群防群控。广大群众应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,增强警觉意识和防控意识,发现身边有故意隐瞒旅居史、确诊病例接触史、使用虚假健康码和行程卡、不如实申报登记的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,以及其他违反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的行为,请及时向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(举报电话:12320或0728-529601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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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尹芳 审核:鄢静 终审:胡卫军